文旅夜景发展报告发布,步行街和商圈文旅化成潮流 | 夜空彩虹

文旅夜景发展报告发布,步行街和商圈文旅化成潮流

2021-04-18 16:35:19  点击次数:4437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并明确提出“到2022年,建设20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任务。

 

2020年,夜间文旅集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业态聚合,夜演、夜展、夜读、夜娱、夜秀、夜游、夜食、夜购等业态融合发展,无论是景区、步行街、市集、商圈等空间倾向发展多元的文旅业态,力图形成小型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空间;二是空间集聚,城市商业街区和城市商圈自觉开展夜间文旅内容建设,加速引入文化和旅游相关内容,实现各种文旅场景与商业空间的串联,部分城市专门规划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以此形成夜间文旅消费的核心空间。

 

1、步行街和商圈向“文旅商”融合发展升级

步行街:就全国的情况而言,各地的步行街多自发形成,在长期发展中步行街缺乏科学规划和统一管理,设施陈旧,特色不足,同质化倾向严重。夜间经济的兴起为步行街的升级提供了契机,其中文旅聚合作用显著的主要是一些旅游性质的步行街区,以“王府井”“夫子庙”“锦里”等为代表,这类街区本身具有一定的基础文旅业态,在发展中进一步丰富自身业态,向着夜演、夜展、夜读、夜娱、夜秀、夜游、夜食、夜购等全业态发展,力图形成一个小型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空间。空间内丰富的文旅业态不仅能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的夜间文旅消费需求,同时能够增加游客在空间区域内的驻留时间,增加夜间消费。

 

商圈:传统商圈和购物中心在融入夜经济的过程中基本遵循“商旅文体”融合发展的路径,在传统以购物逛街为主的功能基础上,不断纳入文化体验、娱乐消费等新内容,通过开设美术馆、书店等文化空间,举办灯光秀、文化消费/主题夜游活动等方式来拓展夜间文旅生态,实现各种文旅场景与商业空间的串联,促进文旅商资源有机联动、集约利用。在功能上,商圈本身具有强大的聚合作用,当形成多元的夜间消费生态时,会辐射周边地区,带动周边的服务业,加速周边夜间文旅生态向上升级。

   

2、部分城市加强夜间文旅集聚区的设计规划

夜间文旅集聚区是夜间文旅发展更为高级的形态,其建设思路是在限定的空间内集聚多元化的夜间文化和旅游业态,最终形成集聚效应,拉动人气,带动消费。

 

2020年江苏省率先发布了《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试行)》和《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评价指标(试行)》,并在全省评选出了30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加强对本省夜间文旅消费的指导,鼓励以打造“地域特色+文化元素”为方向,进行夜间文旅消费场景设计和主题营造,开发有独特IP价值、有回味体验的消费项目,打造辨识度高、感受度强、美誉度好的消费品牌。

 

除了江苏,还有许多城市在夜间经济空间规划当中,把文旅诸业态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文旅和商业之间相互赋能。昆明提出在市、县城区和旅游景区全面启动“夜间经济”布局,打造10个以上夜间经济集聚区,济南提出支持城市商圈、特色街区、旅游景区打造夜间消费示范区。

 

来源:新元新经济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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